青年日報2010/01/30
  在地願作連理枝-說愛人






◎吳東權
「在天願為比翼鳥,在地願作連理枝。」這是白居易描寫唐明皇和楊貴妃在長生殿夜半無人時的私語,成為歷代愛人熱戀時的誓言。男歡女悅、情投意合時,互以對方為愛人,是為心中所想、意中所鍾、夢中所求、懷中所抱之人,要達到這個程度,是經由友人、情人、戀人而成,必將論及婚嫁,再進一步走上紅地毯,就成了內人、家人、夫人了,所以當男女之間視對方為愛人時,正處在一個關鍵時刻,進則為一對新人,退則成兩個仇人。
事實上,這「愛人」一詞,有狹義與廣義兩種含意;狹義的是指異性相吸、情意相投、形貌相慕、觀感相合的情人或戀人,彼此可能已有肌膚之親,情感可能已經難以自拔,關係可能已經眾所周知,只差臨門一腳,受到種種客觀因素而遲遲未能走進禮堂,許多情人往往卡在這一關,死愛活愛,你儂我儂,年復一年,躇躕徘徊,竟成戀情長熬、愛情長跑,最後能熬成正果者算是幸運,受人祝福,只可借世上很多愛人熬不過考驗、跑不到終點,就在中途變卦,琵琶別抱,使得苦戀多時的愛人化身變成負心、薄倖的仇人,令人為之扼腕歎息。
但是有些愛人心浮意急,一見鍾情,相戀不久,就海誓山盟,難分難捨,只是雙方磨合未密、認知未透、底細未清、性格未調,卻被戀火薰昏了頭腦、被慾浪淹沒了理智,兩口子不是奉兒女之命,就是過度憧憬新婚燕爾的甜蜜,低估了現實生活的複雜,或是害怕夜長夢多情路生變,竟然急速湊合,行禮如儀,蜜月過後,猶如退潮的海岸,暗礁危崖,逐一顯現,於是悔恨交加,形同水火,連理枝不連,比翼鳥不比,只得仳離散伙,遺憾終生。
所以從「愛人」挺進為「家人」之間,是個危險期,過於遲滯,歹戲拖棚,固非所宜;過於速配,閃電結婚,也是忌諱。男女的感情,必須培養、醞釀、了解、然後才能發酵成為愛人。從愛人到內人的過程,在工商社會中,正常的發展,以兩年為基準,其間大約以半年作為朋友認識期、半年作為好友交往期、半年作為情人戀愛期、半年作為論及婚嫁期,急就章和牛步化都有缺點,倘如期中就發覺彼此不太調和,無法適應,就得抽出慧劍斬情絲,漸漸冷卻,和平分手,還不至於撕破面子,千萬莫待陷入情淖,靈肉掙扎,進退兩難,那就慘了。
至於廣義的愛人是以「愛」為動詞,友愛他人之意。《孟子》云:「仁者愛人,有禮者敬人。愛人者人常愛之,敬人者人常敬之。」正所謂「君子愛人以德」,也就是基督教所言「神愛世人」之愛人,與男女之情愛完全不同。
在早年的大陸,認為傳統的夫妻稱呼如「先生」、「太太」、「夫人」等含有封建資產階級色彩,於是一律通稱愛人,與同志併稱,男女通用,混淆不清,到了一九八○年代以後,才逐漸恢復傳統。相信在不久的將來,大陸上終會把愛人回歸到情人行列,不再以愛人同志稱呼自己的老婆老公或先生太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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